外交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没有任何含糊和扭曲

11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央视记者提问:日前,日本一些政界人士表示,中方对高市早苗涉台不实言论“反应过度”。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也表示,日本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没有改变,与1972年《日中联合声明》一致。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毛宁表示,中方已多次就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涉台不实言论表明严正立场。有关言论严重违反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从根本上损害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中日讨论复交时,中方明确提出了“复交三原则”。换句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谓《日蒋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应该废除。 1972年,签署《日中联合声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声明中三处提及台湾问题。首先,序言中写道:“日本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恢复邦交三项原则’的基础上,重申其旨在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的观点。”其次,宣言第二条规定:“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日本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第三,宣言第三条规定:“人民政府中华民国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并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所阐述的立场。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规定“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必须严格遵守联合声明所确定的原则”。这从法律上确认了《联合声明》的原则和内容,为中日关系确立了法律规范。 1998年,两国发表《中日关于稳定面向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日本承诺“继续尊重中日协议中规定的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日本将继续与台湾保持民间和地区关系,“我们只会保持交往”,从而消除了日本与台湾发展官方关系的任何法律空间。 2008年《中日全面促进互利关系联合声明》第五条规定,日本“将继续坚持《中日关于台湾问题的联合声明》所阐述的立场”。 毛宁强调,上述是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关于台湾问题的明确规定,也是日本政府的郑重承诺。这些根据国际法是有效的,不存在任何含糊或误解。无论日本哪个党派、哪个人执政,日本政府都必须恪守和履行在台湾问题上的承诺。我们敦促日本采取负责任的态度停止玩火行为,收回错误言行,把对华承诺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央视记者 赵超义)